建筑行业从业人员
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个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报名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2〕301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335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一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及审核时间
个人报名及企业审核时间
6月5日9:00—6月7日17:00
市州审核时间
6月5日9:00—6月8日17:00
个人报名及企业审核时间
6月7日9:00—6月9日17:00
市州审核时间
6月7日9:00—6月9日17:00
6月12日9:00—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2日9:00—6月28日17:00
报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建设学习网(http://www.sjwrtvu.net/)或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http://202.61.88.188/scbuilder/index.html)对应考试管理平台(个人端)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时间
6月29日—7月2日
路径1
四川建设学习网(http://www.sjwrtvu.net/)—学员服务—安管、特种、燃气从业人员报名入口。
路径2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http://202.61.88.188/scbuilder/index.html)—业务系统。
岗位 |
人数 |
燃气经营企业 从业人员 |
12000人 |
特种作业人员 |
15000人
|
企业主要负责人 (A类) |
23000人
|
项目负责人 (B类) |
25000人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
35000人
|
各企业要认真校核报考人上传的报考材料,报考材料上传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撤销、退回或删除。在报考岗位名额已满或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格核查机构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报考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考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报考人只能报考同期的一项考试且报考岗位不得与已持有的有效证书岗位相同。
连续两次无故缺考的报考人,请在报名开网前登录报名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
报名、考试不收取费用。
安管人员
A类B类C3类
考试岗位
凡在我省注册且在2023年6月1日前取得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可分类报考以下岗位: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二)项目负责人(B类);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综合类)。
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与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同的岗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提交资料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为报考人本人);
2.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为报考人本人)。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非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及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三)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四)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或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从业年限证明;
4.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安管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特种作业人员
考试岗位
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人员可分类报考以下工种: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11个工种。
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已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相同的岗位(工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提交资料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体检表;
(二)学历证书。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考试岗位
考试岗位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共9个岗位。
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与已取得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相同的岗位(工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四川省内注册的燃气经营企业在岗职工;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已完成相关岗位培训。
提交资料
申请考核的燃气从业人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在岗证明;
(三)学历证书;
(四)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考试采取无纸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在计算机上作答,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交卷后计算机自动显示考试成绩。
考点由全省统一安排,报考人考室、机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省内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各考区驻地城市,省外考点设置在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分中心驻地城市。有效报考人数不足100人的考区原则上不设置考点。
报考人入场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二代社保卡、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考泸州考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人员,考试报名时间、流程、报考资格核验等具体考试工作由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
报考人要诚信报考,切勿听信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认真学习准备,按时参考。报考人可登录四川建设学习网—考前学习,进行网上模拟练习。
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企业报考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培训、考试组织工作,如实登记保存培训过程记录(纸质及影像记录等),不协助非本企业人员报名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安管人员”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报考资格核查单位信息
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报考资格核查单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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